虚无且荒诞

一 荒诞的制度

某件事情是A的责任范围,安排B负责跟进。A不想好好完成事情,而B对A并没有管辖权,导致事情进度滞后。上级C追进度时总是找B。B无可奈何,把本该A完成的事情给做了,A很高兴,C也很满意向领导交了差。

C不好直接向A追进度,说明A比C强势。C又是上级,所以B最弱。制度损害1个下位者的利益,但同时有2个上位者从中获得了利益。所以该制度非常稳固,虽然B觉得制度不公平,但在组织中大部分人觉得制度没有问题,如果B在A和C的位置估计也会觉得没有问题。

二 人为自然立法

人生的荒诞性在于,世间的一起最终都导向虚无。而人却煞有介事,拼了命地追求所谓的意义。

虚无是物质的,物质世界并不存在意义,自然而已。意义存在于人的精神世界中,是人文的。人赋予物质世界以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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